今天(4月13日)上午,一则蔡锷将军故居拟一亿元出售的消息在网络上发酵,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
在彩龙社区论坛里,这则消息发布仅3个多小时,就有三万多的点击量,帖主在帖子里称,蔡锷将军故居又名得意居,位于金马碧鸡坊旁,产权面积有705平,23间房间。
贴中还称,这是昆明真正的老洋房,房主诚心出售。其中还明确,故居于2002年已被授牌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筑,有房产证、土地证,可正常交易。随后,记者拨打了贴中留的电话。
联系人:“是我朋友发的。”
记者:“是你朋友发的?留的是你的电话?”
联系人:“对,对,她把我微信上的东西转发过去了。”
这位联系人介绍,她是从一位地产中介的朋友圈看到的这个消息,确定真实后她联系了北京的一位有购买意向的朋友,随后自己也发了一个朋友圈,转而就被其他朋友发到网络上了。
联系人:“我反复问他是不是真的?能不能购买?他回答确定了以后,我就告诉我北京的朋友了。”
联系人介绍,具体情况还需要房主对外发布。随后,记者来到蔡锷将军故居实地探访。
蔡锷将军故居位于东寺街口的一条小巷里,门口的一块牌匾上表明,2002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,昆明市规划局立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筑,在简介上还写明,得意居始建于清末,为昆明传统民居四合院,是典型的天井布局,老昆明经典民居代表作。这是蔡锷将军在云南任总督征战时的住所,故居曾于1998年修复过。
记者进入蔡锷将军故居后,见到了一位房主方的负责人,其介绍,这栋房屋此前一直出租给别人做餐厅和会所,于去年收回后空置。房屋的产权登记在私人名下,房主一方确实有意向要将房屋出售。
都市条形码记者:“我们也和得意居里面房主方的一位负责人进行了交流,在交流中得知,现在确实有销售计划,但是一切都还在策划当中,他说这个消息流传出来也是一个小小的误会,是他们的一位做房产中介的朋友得到这个消息之后,发布在了朋友圈才流传了出来,这位负责人告诉我们,有了详细的销售计划之后,再向社会公开。”
文物分为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。不可移动文物就是建筑了。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分为三种,国有、集体所有、私有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文物,可以交易、拍卖。
《文物保护法》第五十条规定,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:
(一)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;
(二)从文物商店购买;
(三)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;
(四)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;
(五)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。
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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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公告显示,黄琪翔旧居位于桂林市秀峰区桃花江路5号,与李宗仁公馆比邻而建,房屋建筑面积382.45平方米,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68.1平方米,使用期限截止到2074年8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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